NG体育仪式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象征承载物,诸如生命观、死亡观NG体育、伦理观、禁忌观、时空观等诸种观念都汇集其中,而揭橥某种仪式背后所蕴含的观念就是揭示某一时代某一社会的价值体系。融合着政治、经济、法律、文化、风俗习惯等社会因素的古希腊婚礼仪式,不但标志着新婚夫妇个体身份的巨大转变,而且还承接着家庭子嗣的繁衍,以及城邦新一代合法公民的孕育和延续。因此,古希腊婚礼仪式一直是古典学界所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西方学者对古希腊婚礼仪式的研究始于19世纪后半叶。20世纪60年代之前关于古希腊婚姻制度、婚礼仪式等方面的著作,大多出自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之手,其研究路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将仪式研究视为人类学学术传统和知识系统的重要部分;二是将仪式作为具体的社会行为来分析,进而考察其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婚姻作为男性与女性结合的方式,如果将其置于人类复杂的社会文化和历史背景中考察,便不再只是两性结合那么简单。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认为,婚姻是创建任何社会的第一步。而对于婚姻与城邦的关系,柏拉图更为明确地指出:“可以为所有婚姻制定一条唯一的准则:一个人应当为了城邦的利益而结婚,而不是根据自己的想象。”亚里士多德则谈到了私人、家庭与城邦三者的关系,并将经由婚姻结合而组成的家庭视作“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而自然形成的城邦共同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婚姻的结合既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也是为了繁衍延续城邦所需要的后代。
在普鲁塔克的《梭伦传》中,梭伦对哲学家泰勒斯不在意娶妻生子感到颇为惊异。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婚姻与生育后代在雅典社会是极为重要的事情,不婚与不育则会被视为另类。从上述作品不难发现,对古希腊人而言,婚姻是家庭建立的前提,同时还是为城邦生育下一代、履行责任的必要形式。因此,为了维护家庭和城邦的延续,公民必须藉由婚姻生育合法的下一代。除了需要保证正常的生育外,所生育后代的合法性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NG体育。从(伪)德莫斯提尼的演说辞《诉尼伊阿》可知NG体育,雅典男性公民除与合法妻子外,并不会放弃和妾及之间的性关系。
因此,在围绕男性公民的所有性关系中,存在合法子嗣与私生子的界定问题,尤其是在公元前451/450年伯里克利所提议的公民权法案通过后,只有与出身雅典的妻子所缔结的合法婚姻,才可能生育出合法的后代,妾及所生育的后代通常被认为是私生子。一些学者认为,伯利克利的这种政治改革增强了婚姻对公民权的界定作用。实际上,古希腊的合法妻子是通过正式婚礼仪式(包含订婚以及结婚仪式)纳入婚姻NG体育,而妾及一般是通过与买卖相关的仪式完成关系的缔结,仪式的不同区分了妻子、妾、三者类型及地位的差异。
相较而言,古典学界对于合法妻子的正式婚礼仪式了解得更多。古希腊人的正式婚礼仪式,其基本含义是指通过婚礼所建立的两性关系,这是为公众所认可的婚礼仪式,区别于没有合法地位的两性关系。正式婚礼仪式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订婚仪式,二是数月或数年之后的结婚仪式。除斯巴达盛行“抢婚制”外,希腊其余各城邦的婚礼习俗虽有所差异,但仪式及沿革基本是一致的,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古希腊人的订婚仪式相对简单,主要涉及到经济(嫁妆)和法律问题。相比订婚仪式,结婚仪式则甚为隆重,通常要连续举行三天。
第一天,古希腊人进行婚礼的准备,主要包括婚礼前的祭祀、新婚夫妇装扮;第二天为结婚的主要仪式如婚礼、婚宴、新郎家的祭祀等在这一天进行;第三天是婚夜后庆祝的延续。在古希腊社会,由于不存在结婚证之类的文件来确认婚姻的合法性,因此,公开的庆祝是必不可少的。在法庭中,婚礼仪式公开庆祝的部分及家族的参与者常被用于证明婚姻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婚礼作为一种生命过渡礼仪,新婚夫妇个体身份及社会角色的转变同样依托婚礼仪式得以确认和完成。因此,古希腊的婚礼仪式同时具有个体和公共两个层面的功能,是维系个体、家庭、城邦三者的纽带。
婚礼仪式作为个人生命过渡礼仪之一,意味着新婚夫妇角色、地位的巨大转变。尤其对新娘而言,她们藉由婚礼仪式完成少女到妻子、母亲这一最重要的人生转变。古希腊女性的这种人生转变既是仪式、生理层面的,同时也伴随着性角色的调整。从仪式层面而言,婚礼仪式的完成象征着希腊女性从阿尔忒弥斯所庇护的少女阶段,过渡到属于赫拉所管理的婚姻生活阶段。在结婚仪式前,希腊少女献祭的主要对象是阿尔忒弥斯。在希腊人看来,从未婚少女向已婚妻子之过渡是其特别脆弱的时期,为了顺利实现这一过渡,新娘不得不通过献祭来讨好阿尔忒弥斯。
从女性性角色的维度而言,婚礼仪式前后也有所差异。对于结婚前的少女,性的控制极为严苛。亚里士多德指出:“少女需要特别的监督,因为她们尝试性的冲动特别强烈。因此,除非对这种性冲动有所防备……否则将会形成一种恶习,这种恶习将会影响到以后的(婚姻)生活。”某种程度上,古希腊社会鼓励少女对性采取一种羞耻、控制的态度。但对于婚后的妻子而言,她们开始承担至高无上的两项任务:抚育子女和掌管家务。
生育子女的要求意味着在婚姻生活中妻子需要对丈夫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而获得吸引力的重要手段是装扮。对于生育与吸引力之间的关系,柏拉图在《会饮篇》中说道:“生育能力遇到美的对象就立刻欢欣鼓舞,精神焕发,同她生子;如果遇到丑的,就垂头丧气,毫无兴趣,避开不去生育。”因此,在古希腊婚礼仪式中,为了吸引新郎,会指派一个女傧相专门负责新娘的装扮。
古希腊的婚礼仪式不仅意味着新婚男女社会角色与身份地位的变化,而且也涉及到家庭乃至城邦的利益,体现着家庭与城邦的意志。对于家庭与城邦而言,婚礼的重要意义在于确保新一代男性的繁衍,保证家族血脉延续不绝。有“在家中”之意,其字面意思为“靠近炉火之处”,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家庭与家内宗教祭祀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一些演说辞中甚至指出NG体育,雅典的首席执政官的职责之一便是不让任何一个家庭绝后。公元前451/450年,雅典公民大会通过伯里克利所提议的公民权法案,规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者,才能获得雅典公民权。
此后,婚姻的合法性以及新娘的出身,愈加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当婚姻变成一个如此重要的家庭与公共制度时,便不能再任由个人情感来决定了。在古代希腊(尤其是雅典),合法婚姻是在新娘的监护人(一般为父亲)与新郎之间缔结的。如果一个少女未经自己合法监护人的授权而擅自缔结婚姻,其真实的地位仅仅相当于情妇。在婚姻合法性的要求如此严格的情况下,也使得婚礼仪式需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因为“无论在什么地方,公开性都是区分合法婚姻与非法苟合的一个标志”。
婚礼仪式中的公开性,是在新婚夫妇及其亲友等共同参与的基础上,通过订婚仪式、结婚仪式等公开展示环节,在一定范围内的公民团体中确定夫妻正式、合法的关系。
综上,从个体层面而言,作为人生过渡礼仪之一的婚礼仪式,标志着新婚夫妇完成了未婚向已婚的过渡,其相应的社会身份与权力亦会有所变化。但在古希腊社会,婚姻的缔结并不仅仅是为了使两个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其首要目的是为了生育合法的后代。尤其是对于通过了伯里克利公民权法案的雅典社会而言,缔结婚姻的合法性愈加被家庭与城邦所重视。
对家庭与城邦而言,婚姻的缔结意味着新家庭的建立以及新一代合法公民的诞生。正因为婚姻在个体男女、家庭、城邦之间所起的纽带作用,使得婚姻具备私人、公共双重特性。虽然在古希腊社会不存在法律所规定的婚礼仪式程序,但由于婚姻关系到后代合法公民权身份的问题,所以古希腊人会把婚礼仪式某些环节的公开性与婚姻的合法性联系起来。